参加入籍面试需要携带哪些材料?
必须带的文件
- 绿卡
- 绿卡正/反面复印件
- 驾照或者政府颁发的ID
- 当前有效护照,以及所有过期的护照
- 过去5年的税表(如果通过婚姻入籍3年即可)
- 再入境许可(Re-entry Permit)(如果曾经申请过的话)
- 兵役注册证明(仅限 18-31 岁的男性)
辅助文件
有些情况下,根据 N-400 表格内容、绿卡类型及入籍方式不同,移民局会在面谈通知信上列出其它一些要求提供的辅助文件。这些也是必须携带的文件。
参考文件
- G-28 表格原件(如果聘请律师代理入籍申请)
- 结婚证复印件
- 离婚及其它婚姻结束证明复印件
- 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
- 配偶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
- 更改姓名的法庭文件(如果曾经改过名字)
- 被逮捕/拘留过的法庭文件原件(即使记录已经被消除)
- 逮捕机构或法庭签发的不起诉证明原件
- 所有缓刑/假释的记录原件
- 已完成替代刑罚或戒复计划的证明
- N-426 表格(申请调用服役记录)
- 如果曾经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,在离美期间持续缴付房租或房贷的证据
- 所有要求你给付离婚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法庭文件
- 按照法庭要求给付离婚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证明(如已付支票、收据、法庭打印件、工资扣发证明或者子女监护人的信件)
- 有关未向移民局报税情况的文件
- 由联邦、州或地方税务机构提供并签字的文件,显示你已经补报税,并且已经安排补交拖欠的税款
- 由联邦、州或地方税务机构提供的,关于你补交税款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文件
- 在最近6个月之内,由执照医生填写的 N-648 表格(残障证明)